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厦门日报社《关于举办第六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的通知》(厦教发〔2023〕22号)精神,定于2023年12月30日至31日举行本届厦门市中小学创客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23年12月30日—31日(星期六、日)
二、比赛地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
三、比赛项目安排
12月30日:动漫创客、3D+创客、无人机创客、科学说创赛(科普我来说、科学秀)、物联网创客、智造创客(手工创造项目、智能纸皮小车竞速项目)。
12月31日:机器人创客、编程创客(含编程创客C++项目)、实验连环创客、算法创客、智能纸皮小车竞速项目(答辩)。
四、参赛对象:决赛参赛学生名单详见附件【附:决赛名单(下载)】。请各校务必逐一通知参赛学生及家长,详细告知学生参赛时间、地点和比赛要求,确保选手准时参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二)参赛选手须由学校指定老师统一带队集中前往,集体进入厦大校园比赛场地。当天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清点好携带的物品,在老师带领下安全有序离开赛点,避免聚集和逗留。参赛学校要制定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参赛全过程安全。
(三)编程创客、动漫创客等涉及声音的比赛项目,请参赛选手根据项目要求和作品创作需要自备标准圆孔电脑耳麦或耳机。
(四)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情况佩戴口罩。参赛选手如有发热(体温≥37.3℃)、心脏系统疾病、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传染病以及身体虚弱者等有特殊体质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的选手应提前告知,如未提前告知在比赛中出现意外,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大赛将组织评委现场评审,依据评选方案评出相应奖项,并于12月31日(星期日)16:00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综合体育馆(爱秋体育馆)颁奖。
(二)各项目比赛细则可通过大赛官网查询,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官网随时补充通知(https://kids.xmnn.cn/kcl/2023ckds/zxzx/)。请参赛学生、指导老师及时关注,如因故无法参赛或对参赛事项仍有疑问之处可联系大赛组委会,咨询电话:0592-5525188(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附:决赛名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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