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物联网创客

2024-05-27 17:23  来源: 厦门网

  一、项目介绍

  物联网技术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应用技术发展的产物,具备互联网所有的功能,被称为一次信息技术的变革。通过在物体上安装设备和设施,物联网技术利用各种无线传感技术与智能技术随时随地获取和采集物体数据信息并准确传递。然后,再通过云计算、数据挖掘及智能识别等技术对海量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完成对物体的远程监控、自动检测报警、定位服务等。

  本次比赛以“数字技术赋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物联网技术在生产及生活中的应用为背景,运用无线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传感技术等作为载体,设计并制作具有创新、实用意义的物联网智能系统。

  二、组别设置

  竞赛分为小学A组(1-4年级)、小学B组(5-6年级)、中学组(初中及高中),每队人数不超过2人。参赛队伍必须是同一学校、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的学生合作项目。

  三、赛事安排

  物联网创客赛事设初赛和决赛两部分。

  1. 初赛安排

  市属学校和未举办区选拔赛的学校负责本校的报名工作,报名工作统一在指定的网站上完成。

  1.1 提交材料要求

  初赛需要在网上完成作品材料提交,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作品的文档介绍:作品介绍提交格式为PDF,介绍文档的格式可参考附件1;

  (2)作品的图片:提交作品至少三张不同角度的全景照片,以及至少三张突出作品关键功能的细节图,图片文件总大小不得超过10M。

  (3)演示视频:录制作品的演示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演示视频内容应包含作品主体功能及关键创新点。

  1.2 作品的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作品应具有获取信息的能力、传送信息的能力、处理信息的能力、展示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主要是信息的感知、识别,信息的感知是指对事物属性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知觉和敏感,信息的识别指能把所感受到的事物状态用一定方式表示出来;传送信息的能力主要是信息发送、传输、接收等环节,最后把获取的事物状态信息及其变化的方式从时间(或空间)上的一点传送到另一点的任务;处理信息的能力指信息的加工过程,利用已有的信息或感知的信息产生新的信息;展示信息的能力指让大家能够通过设备查看所要展示的信息。

  (2)设备要求:制作作品所使用的主控设备应具备可编程功能,不能为现成的产品,主控设备应该具备支持AI视觉、语音播报、无线数据通讯、数据读取与显示等功能,其中内容显示应支持中文显示,AI视觉应具备人脸识别、颜色识别以及深度学习等功能。

  (3)作品内容及外观要求:作品内容及外观应符合赛事主题及物联网的应用背景,且基于开源主板进行设计制作的具有创意的作品,不能是对成套套件的简单组装或现有作品的照搬或抄袭,上述的认定由大赛组委会协同专家评委判断,最终以大赛组委会认定为准。设计作品的长宽高建议原则上不能超过 100cm*100cm*100cm,重量不超过30千克。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 220伏。

  (4)其他要求:作品推荐使用国产芯片作为物联网设备的主控芯片,以及使用国产的软件编程应用平台。

  2. 决赛安排

  决赛分为初赛作品演示及命题制作两个阶段,决赛时选手们携带调试好后初赛作品搭配设计海报进入赛场进行演示,演示结束后各参赛队伍根据现场发布的命题任务,完成命题中各项功能的设计。决赛最后得分将依据初赛作品的演示情况及命题任务的完成度对总分进行评判。中学组现场命题将增加运用Python对物联网数据进行分析,Python第三方安装库包括(Numpy、Pandas、Matplotlib),决赛现场将提供的Python IDLE编程软件。

  四、评审标准

  (1)初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主题及创新度20分,物联网技术应用50分,作品提交完整度30分。

  (2)决赛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初赛作品展示20分,开源鸿蒙应用10分,命题完成情况50分,命题任务演示 20分。

  (3)竞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队及其所在学校所有,参赛队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